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 为抢抓光电产业发展机遇,推动福州市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光电产业聚集区,近日,福州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的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县(市)区建设光电产业园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园区,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授牌“福州市光电产业园”;对入驻园区的光电企业,鼓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租金减免优惠政策。同时,加快建设光电科技创新平台,重点依托“闽都”创新实验室、海峡创新实验室,推动实验室与光电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孵化形成一批光电创新项目。
《措施》提出,加大光电产业发展基金投入力度。成立福州光电产业基金二期,目标规模10亿元,支持初创型、科技型企业发展。同时,支持光电企业上市。积极推荐光电企业列入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加强培育服务,按照福州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给予资金奖励,推动符合条件的光电企业上市融资。另外,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光电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光电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还提出,加强与省外光电知名高校、光电人才集聚城市的合作交流,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等活动,积极引进光电产业人才,为光电产业发展做好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