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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经营,持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20日,海都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食堂的运营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的自主经营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要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学校要与餐饮服务单位或餐饮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通知》还强调,各地各校要坚持学生食堂公益性经营,在保证基本大伙、平价菜、限价菜、免费汤等伙食项目足质足量供应基础上,方可引进风味档口或开办经营性餐厅,切实保障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饮价格。要加强对供餐企业监管,不得降低配餐标准、变相抬高价格,损害学生利益。

在强化安全监督方面,《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持续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相关责任人陪餐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要健全餐饮服务企业运营监管制度,加强经营实体诚信档案和惩戒机制建设,对因违法违规、被吊销或注销证照、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餐饮服务企业坚决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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