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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发布。白皮书通过对25万份登记保管遗嘱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立遗嘱正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关注,其中不乏“90后”乃至“00后”,三十余岁立遗嘱人数占三成,其中普遍提到的还有“虚拟财产”。
专家认为,民众的遗嘱观念、财产观念、家庭观念都在持续变化,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产多样化、需求多元化的特点日益显现,虚拟财产等新的财产类型被纳入遗嘱,对遗嘱管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17岁网络写手
将著作权留给家人
白皮书通过对25万份登记保管遗嘱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立遗嘱人群越来越年轻化,10年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年降至68.13岁。
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遗嘱是老年人或危重患者的专属叙事,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交代后事”。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样的观念正在发生改变。
《白皮书》显示,从2017年开始,60岁以下立遗嘱的人数逐年上升,至2022年,60岁以下订立遗嘱的人群中,30~39岁年龄段人数的比例为29.74%。不仅如此,在中华遗嘱库“微信遗嘱”小程序留言的,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其中,20~29岁之间的人群占比35.9%,20岁以下的人群占比26.57%,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在读学生。
《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指出,在立遗嘱的人群中,最年轻的是一位17岁的网络写手,这位写手在遗嘱中将自己作品的著作权留给了家人。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说,这位网络写手已经写了不少网络作品,而且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按照法律规定,18岁以下,16岁以上,如果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的生活来源,那么这个时候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写遗嘱。对他来讲,最主要的财产就是网络作品的著作权。网络作品著作权现在虽然给他带来的收入并不多,可能每个月也就一两千块钱,但是未来充满各种想象力,也许可能会出版书籍,也许可能会拍摄成影视作品,这个价值就非常大了。
虚拟财产屡被提及
包括游戏账号等
“00后”涂磊(化名)目前从事消防员工作,他的职业性质让他见到了生命的脆弱。有一次,他们接到求助电话,工地铁架压到人,需要消防员前去救援。他们赶到时,现场十分惨烈,这让他想起一句话“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
一次偶然看新闻,看到有的年轻人立了遗嘱,他立刻觉得自己也应该立一份。但工作不久的他没有多少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最重要的财产就是两个游戏账号,已经玩了5年,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他决定留给弟弟。立下遗嘱,他感觉解开了一块心结。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说,“80后”之前的人,比较传统,他们对于家庭、父母、子女会考虑得更多,立遗嘱大多出于财产安全、家人生活的考虑;而“90后”的关注需求就更加多元化,财产类型也相对更多,比如电子遗产、数字遗产;“00后”更加天马行空,对物质的关注显著降低,他们更多把立遗嘱作为一件新生事去尝试,认为这是“很酷的一件事”。
白皮书显示,“00后”立遗嘱的人群,主要是大学在读学生,部分为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主要处分的财产以“银行存款”“虚拟财产”为主。涉及“虚拟财产”类型包括QQ、虚拟货币、支付宝、微信账号、网络游戏账号等。
专家:
并非所有虚拟财产都可被继承
面对年轻群体立遗嘱时将虚拟财产作为重要财产类型,专家表示,并非所有虚拟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
“民法典及相关单行法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出了规定,虚拟财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财产形式。”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说,对于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们来说,各种支付账号、社交账号、游戏账号和装备、网店账号等,是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是自己非常重要的财产,因此愿意让自己的继承人进行继承,“但这些账号和虚拟财产,并不都是能够被继承的客体”。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在孟强看来,上述不少账号,根据用户与平台之间的协议,平台并不允许用户将其作为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因为有些账户具有人身属性,交给他人继承,可能会造成一些负面的效果,如某人发表言论的账号被继承后,继承人如果继续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发表各类文章、评论、言论,那么就会给读者造成困扰;而有些账户主要体现为财产价值,就可以进行继承。
“所以,这些账户、网络虚拟财产是否能够继承,一是要看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供应商是否允许进行继承,二是要看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不可一概而论。”孟强说。
□知多一点
立遗嘱人去世后
遗嘱谁来执行?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对于遗产管理和遗嘱执行至关重要。因遗嘱执行难度较大,为保障自己的遗嘱能顺利执行,很多人选择在遗嘱中指定遗产管理人。白皮书显示,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遗嘱中,已有1542份遗嘱指定了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制度至少解决了两方面问题:继承案件往往诉讼时间较长,诉讼成本高昂,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可以把大量工作交给遗产管理人处理,从而节约诉讼成本;遗产管理人与继承人之间往往存在亲情或者人情纽带,可以讲情讲理,而不只是单纯讲证据,有利于继承案件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需要就遗产管理人进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同时在行政法上出台配套制度,保障民法典相关规定的落实,特别是行政领域的配套保障制度,比如不动产登记问题。”陈凯建议。
□声音
“虚拟财产”保护要跟上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在公共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甚至已成为个人的重要财富载体。关心“虚拟财产”的使用权和继承权,显然并不多余。
尽管年轻人在遗嘱中普遍关注“虚拟财产”,但想要顺利继承“虚拟财产”并不容易。现实中,社交媒体账号、自媒体账户等确实具有一定的隐私性质,与此同时,某些优质账号本身也有巨大的商业价值,QQ靓号之类稀缺资源,也有一定的财产属性。这些账号虽然是“虚拟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否涉及用户隐私,能否被继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完善,“虚拟财产”的继承很容易引起争议乃至纠纷。哪些“虚拟财产”属于物质遗产,哪些只是单纯的精神遗产?不同类型的“虚拟遗产”,是否应该进行区别处理?网络账号本身,是否属于可以被继承的遗产?这些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厘清“虚拟财产”的法律概念和属性,不仅可以将网络平台的利益诉求规范在法律框架内,而且有助于确保遗嘱顺利执行,从而引导更多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传递生命教育,规划人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