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公安部发布头盔“新国标”

电动车头盔有了国家强制标准

N人民网

公安部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百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期批准发布的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7月1日起实施),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该标准有三个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填补了标准空白,解决了无标可依的问题。

二是细化产品规格,结合中国人的头部形状特征,将头盔尺寸规格由3类增加至5类,兼顾未成年人和成人的佩戴要求,在头盔形状上提出全盔、3/4半盔、1/2半盔等三种类型,适应不同季节的使用需求,提升佩戴的舒适性。

三是提高安全要求,增加护目镜耐磨性、头盔表面强度等指标,完善了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要求。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道路交通事故中降低驾乘人员头部伤害的重要装备。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介绍,我国摩托车保有量已近1亿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亿辆,已成为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头部损伤和致死风险。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