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自己会确诊肝癌。”近日,一名网红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则7分52秒的视频,称自己才25岁,就被确诊肝癌。正当大家纷纷表示惋惜和关怀时,却有网友发现博主是编故事卖惨引流,引发网友热议。最终,该网红博主作出道歉。目前,该博主因违反平台社区公约,账号被予以阶段禁言、禁止被关注,以及暂停广告收益的处罚。在网络平台,像上述网红博主一样卖惨引流的还有多少?对不择手段引流的行为该如何整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真相”是假,带货是真
“就是为了引流。”一名从事网红孵化工作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实中,一些网络主播、博主利用网友的同情心、同理心,以卖惨的方式实现快速引流涨粉,进而变现。甚至有一些机构专门孵化这种“人设”的网红,快速引流后再通过接广告、设置商品购买链接、直播带货等进行牟利。
从效果来看,上述网红博主的卖惨视频确实达到了引流的目的。从卖惨视频发出到账号禁言,仅一天时间,该博主粉丝已达550余万,相关视频播放量超过2000万,而他之前发布的视频,播放量最高的为300多万。
“四年创业失败,明天去注销公司,几百万打了水漂。”“突遇家庭变故,自己又患上了癌症,现在负债累累。”“求求大家救救我吧,我才刚满20岁,就被诊断出了癌症。”“从小父母双亡,14岁就辍学打工。”……这样的博主还有很多。有的人穿着破烂,有的人干着体力活满头是汗,有的人痛哭流涕,这些短视频往往能够引起大量网友的同情,点击量很高,主播、博主的粉丝数也快速增长。
一则视频中,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皮肤黝黑,脸上布满皱纹,双手颤颤巍巍地在胸前合十,哽咽着说:“我今年80岁了,石榴卖不出去了怎么办?”视频的文案是“这位老爷爷叫我帮他卖石榴,可是3斤9.9包邮我都卖不出去”;另一则视频中,同样的配音,悲情的音乐,一位沧桑的老人挑着两桶水踉跄走过,背后是一片石榴树。
后经查证,上述两则视频均为摆拍。最后,执法人员对视频发布者邱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邱某某也对自己发布虚假视频的行为表示了忏悔。
整治卖惨引流乱象,依法依约给予处罚
“在网络通信发达的今天,有的网红拥有几百上千万粉丝,一场直播的收益非常可观。网红的一言一行都可能引发网民模仿、讨论、热议,因此必须承担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需要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进行约束。”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网红博主、主播这类群体受众十分广泛,编造卖惨故事散布谣言极易引发社会争议,扰乱公共秩序。
为整治卖惨引流乱象,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行动。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其中提到,从严整治“自媒体”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包括通过卖惨、恶搞、虐待等违法失德方式博取流量等。
某短视频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存在“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视频或直播,该平台将依法依约给予以下处罚:首次违规予以警告停播处罚并加以教育和管控;第二次违规回收直播权限7天并要求其通过线上考试和培训,考试通过后恢复开播;第三次违规回收直播权限30天并要求接受线下培训和教育,考试通过后恢复开播,并要求其公开发布自律宣告视频。
联合惩戒,推动平台大众共治
朱杰认为,整治这类乱象,平台监管和舆论监督是关键。“网络直播平台加强监管和处罚措施,尤其是对于被封禁的网红博主,各大直播短视频平台需要形成共识,联手共同抵制。此外,可以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入口,网民可以对此类主播、博主进行举报,实现平台与大众共治网络生态。”朱杰说。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文化法治教研室主任韩新华认为,目前针对卖惨类视频的存在,主要靠平台依据社区守则、用户协议进行自我管理,根据严重程度对违规用户采取如限制功能、停更、封禁等程度不等的惩戒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执法机关会进行处罚。单一的平台惩戒力度不够,需要形成合力。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建议,要进行信用联合惩戒与分级分类管理,对捏造虚假事实、违反道德法律的网红的信用进行降级,降低到一定程度或严重违规到一定程度的,应当给予封号处理。其次,网红账号的实际使用人、账号所有权人、注册者以及背后的MCN机构都应当承担相关的责任。
(综合法治日报、澎湃新闻、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