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民周刊
半岛晨报
刚刚入职6分钟,男子突然倒地至重度颅脑损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情况,能判定是工伤吗?
近日,辽宁大连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甘井子区人社局”)作出的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引发热议。2年前,李阳(化名)在大连一家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员,入职工作仅6分钟,不慎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甘井子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阳是工亡(“因工死亡”的简称)。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李阳交纳工伤保险,意味着李阳的巨额工伤待遇由保洁公司承担。
律师表示,“入职6分钟,赔偿100万”的说法虽然有些极端,但是希望给广大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事件回顾
保洁员入职6分钟后不幸身亡
据悉,2021年6月5日,李阳到大连一家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岗位,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到单位报到。6月6日,李阳按时来到公司,公司向他发放了工作服和清洁工具,并带他到小区开始保洁工作。万万没想到,刚上岗6分钟,李阳突然晕倒。
单位同事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谁知医生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李阳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公布的信息,没有提及李阳是否做过入职体检,死后是否做过尸检,也没有说明李阳当天为何摔倒,是身体原因还是工作环境造成的。因此,他意外丧生的原因,目前还是个谜。
是否“工伤”起争议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李阳之死对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李阳妻子张红(化名)认为,丈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摔倒而最终导致死亡,应属工伤。而保洁公司却认为,李阳刚上岗6分钟,公司领导还没有面试,双方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是“工伤”。
为证明自己丈夫是工伤,张红委托律师到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律师的调查,保洁公司与小区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从小区物业调取的监控录像看,事发时,李阳身穿保洁公司的工作服手持水管在现场工作。同时还有一段视频显示,李阳死后,在保洁公司办公室,张红向保洁公司现场经理要回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复印件。
仲裁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这些原始视频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因此裁定李阳死亡当天与这家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李阳是工伤死亡。
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骆平律师表示,工伤确定首先需确认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属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认定为工伤。即通常的三工原则。假设用人单位对与员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存有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也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员工一方会提起关于要求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确权之诉。
问题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为何认定存劳动关系?
至于李阳和保洁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骆平律师表示:“是否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不是法律上认定双方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需要结合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情况综合进行判断。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偶有因为员工入职资料不齐全未能及时参保交保的情况发生,本案就是一个非常极端的情况。本案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仲裁从双方举证情况认定了劳动关系的存在。”
问题2
百万赔偿如何计算?
律师:未必一定赔这么多
在此次案例中,为什么保洁公司要赔偿李阳100多万元呢?
原来,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值得一提的是,张红方面提出的100多万元工伤赔偿,是值得商榷的。张红的委托律师,以2022年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为标准,算出20个月985660元。再加上丧葬费为6个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的工伤待遇将超过100万元。但李阳死亡的上一年,也就是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也就是说,李阳的工亡标准为32189×20=643780元,即便加上6个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也不到66万元。而且,目前只是甘井子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骆平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或员工任一方对工伤存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保洁公司未必一定要赔那么多钱。
保洁公司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在这次用工事故中,保洁公司和李阳都是输家。“入职6分钟,赔偿100万”的说法虽然有些极端,但是希望给广大用人单位敲响警钟。
骆平律师表示:“以上海地区为例,鉴于如今用工登记备案,社保转入备案等已完全实现在线操作,我们一是建议在员工入职报到后及时为员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尤其是涉及高危岗位,避免极端情况下加重公司负担;二是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尽可能在当月社保申报截止日前及时为员工参保;三是对于已登记参保的员工,用人单位在对存在劳动关系无异议且对工伤无异议的前提下,于工伤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为员工申报工伤,进入正常工伤认定与后续一系列流程。”
□知多一点
哪些情形可判定为工伤?
那么,可以被判定为工伤认定范围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科普,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被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