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江参
实习生 吴忆静 通讯员 颜培源
昨日,记者从德化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与相关单位联合举办“千人摔瓷·向侵权产品说不”活动,集中销毁4400件侵犯知识产权的陶瓷产品。
侵犯他人著作权 瓷厂被判赔3万
颜某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柿柿如意——杯》《柿柿如意——壶》于2018年7月25日在福建省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2022年初,颜某发现德化县某陶瓷厂(以下称瓷厂)未经许可,擅自大量生产、销售与上述作品实质性相似的产品,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权,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022年7月21日,颜某向德化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经清点,该瓷厂住所地存有涉嫌侵权产品成品杯600个、半成品杯1900个,成品壶600个、半成品壶1300个。
2022年8月8日,颜某向德化法院提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瓷厂未经颜某许可,自行生产、销售与美术作品《柿柿如意——杯》《柿柿如意——壶》实质性相似的产品,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产品来源合法或由其独立创作完成,侵犯了颜某的著作权。
根据瓷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观过错以及颜某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判决瓷厂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成品、半成品及模具,并赔偿颜某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合计3万元等。瓷厂不服上诉,泉州中院维持原判。
不履行判决 被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瓷厂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颜某遂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对瓷厂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进行冻结、扣划,颜某与瓷厂双方一致同意对侵权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法院联合相关部门依法组织了集中销毁活动。
4月10日当天,在对侵权陶瓷的数量清点确认后,4400件侵权陶瓷被悉数销毁,全程耗时1小时29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