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洪妙珊) “已成功充值三千元”“已成功充值两千元”……二十分钟内接连收到两条银行卡向支付宝充值成功的短信提醒,打开支付宝账户余额却“一动不动”,这波神操作搞得吴先生一头雾水,他一番查询后发现是被盗刷了。4月14日,泉州南安警方对这一案件进行通报。
“警察同志,我的银行卡被人盗刷了19000多元。”4月9日晚8时许,电话那头传来吴先生气愤不已的声音。
“4月8日16时许,我二十分钟内接连收到名下银行卡向我的支付宝账户成功充值3000元和2000元的短信提醒,但是当我登录支付宝账户后,发现余额并没有变化,我仔细查看,发现银行卡的钱是充值到已没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上,我意识到银行卡的钱被人转移了。这时我赶紧用电脑端通过人脸识别登入该支付宝账号查询账单,发现从2023年3月22日开始就有人在冒用我的银行卡往旧支付宝账号充钱并转账到黄某明名下的银行卡账号,并将转账记录删除,幸好我在回收站找回。”吴先生补充道。
了解情况后,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此案,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经进一步信息研判、侦查,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黄某明(男,28岁,丰泽人)。
4月10日上午,嫌疑人黄某明匆匆赶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派出所自首。
经审讯,黄某明对其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其于2021年2月参加南安市一个为期9个月的减肥机构训练营活动,同年11月训练营课程结束后,其回宿舍收拾行李时发现走廊垃圾堆旁有一部破碎被丢弃的手机,便随手捡起来并拿去维修店维修,因手机损坏严重无维修价值,其便将手机配件拆下单卖,在拆卸过程中发现手机上竟插着手机卡,就随手试用了一下,发现手机号还能正常使用,便保留着手机卡。
2023年2月,偶然间,黄某明发现该手机号码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余额竟有一百多元,并且绑定着一张银行卡,随后,他利用短信验证修改支付宝支付密码并将余额用来点外卖。将一百多元的余额用完后,其盯上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开始尝试将银行卡里的钱充值到支付宝账号,然后再从支付宝把钱转到自己的银行卡,竟然成功了。尝到甜头后,在欲望的驱使下,他多次盗刷总计19622元。
“其实,4月8日18时许,我转那笔2000元后就有一个陌生电话打进来,当时我就察觉可能被发现了,于是赶紧将手机关机,可是终究还是被发现了,于是我就来自首了。”审讯室内,黄某明如实交代了整个盗窃过程。
目前,黄某明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手机号码不用时,要及时解绑各类绑定软件及删除个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到营业厅进行注销,防止被有心之人利用。同时,若发现银行被盗刷应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