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4月24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泉州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3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泉州企业家日”,以城市的名义致敬企业家群体。
民营经济是泉州发展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最宝贵财富,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40万户,居全省首位。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组织者,创新发展的积极探索者、引领者,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和排头兵,广大爱拼敢赢、根植性强的民营企业家,为泉州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了解,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不仅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更精心筹划设立泉州民营经济研究院,启动“泉州民营企业家精英培养行动”等企业家培训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泉州创建国家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的关键之年。会议认为,设立“泉州企业家日”,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必要之举,是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行动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尊重、关爱、支持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广大企业家积极投身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泉州“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发展凝聚强大合力、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要不断丰富“泉州企业家日”内涵,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发挥人大职能优势,结合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抓招商促发展、做强文旅经济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为大拼经济、大抓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