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江参 董加固
通讯员 陈小鑫 郑远军 文/图
昨日上午,德化县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通报会,向社会通报2022年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同时还发布了2022年陶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案例一 盗卖大师署名陶瓷 获利26万余元
2021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泉多次到德化县龙浔镇宝美工业区二期一厂房仓库内,盗走曾某成放在该处由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许瑞峰原创的“百福”系列茶壶1995个,其中“岁寒三友”茶壶1744个,“高风亮节”茶壶251个,并将盗来的茶壶销售给连某、颜某等人,从中非法获利26万余元。经德化县价格认定局认定,被盗茶壶价格近42万元。
2022年1月6日,德化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泉犯盗窃罪向德化县法院提起公诉。
德化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被告人陈某泉具有多次盗窃、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盗财物已返还给被害人等情节,德化县法院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某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案例二 侵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家电商被诉
建水县紫陶协会是第8739807号“建水紫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于2011年6月14日核准注册,有效期续展至2031年6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21类:家用陶瓷制品;日用陶器(包括盆、碗盘、缸、坛、罐、砂锅、壶、炻器餐具);陶器。
2022年7月14日,建水县紫陶协会以德化某家居公司等20家电商为被告,诉至德化县法院,其主张德化某家居公司等电商未经许可,在天猫店铺销售的产品标题和详情页中使用“建水紫陶”字样,侵害了建水县紫陶协会的商标专用权;同时,德化某家居公司等电商将产地为德化县的陶制品宣传为“建水紫陶”进行销售,是明显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责任。
德化县法院受理该系列案后,及时组织多方沟通协调,在充分了解明晰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德化某家居公司等电商进行全面的释法明理,经过20多天的反复沟通、磋商,最终促成20家电商与建水县紫陶协会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