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吴日锦黄晓蓉 通讯员 颜杰 吴文霞) 近日,泉州永春县辖区2家企业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立案处罚。
据了解,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探花山工业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园区内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西北侧一处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一建材公司一层办公楼安全出口东侧一处室内消火栓无水,均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上述2家企业罚款6800元、59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