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尤燕玲)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中设立的一种制度,可以保护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是男性,可近日,晋江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的申请人为男性,被申请人为女性。
通常遭遇家暴,男性会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往往碍于面子,选择沉默和隐忍。但是,家庭并非家暴的遮羞布,家庭暴力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监督。
近日,晋江法院依法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杨某(男)称,其与被申请人曾某(女)系夫妻关系,婚后妻子曾某在家里经常动手打骂丈夫杨某,且使用刀具对丈夫杨某进行人身威胁,致使杨某受伤,杨某只能多次报警求助。被申请人曾某多次到申请人杨某的办公场所,使用工具器械打砸门锁,该暴力行为威胁到申请人杨某的人身安全。
对此,晋江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曾某(女)向申请人杨某(男)实施威胁、殴打、谩骂、恐吓、撕咬等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并禁止被申请人曾某在申请人办公场所的一定范围内实施可能影响申请人正常经营办公的行为。
法官介绍,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知多一点
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需要哪些证据?
(1)实施家暴的视听资料、伤情照片;
(2)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资料;
(3)家暴目击者的证人证言;
(4)报警记录、派出所笔录、家庭暴力告诫书;
(5)妇联、居委会等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
(6)施暴者的书面保证或悔过书,施暴者带有威胁内容的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
(7)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家暴行为或面临现实危险的证据。
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