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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隐患重重 如何“对症下药”?

记者在福州走访发现,部分老旧小区用地未达安装电动车充电桩标准;不少市民表示,充电桩数量少、充电费用高,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不少市民反映小区充电桩太少,收费较高

联建新苑居民从住所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N海都记者 陈逸之 林涓 文/图

近日,本报以《老旧小区“顽疾”能否治治》为题报道了福州多个老旧小区“飞线”充电问题(详见5月23日A06版),引发读者热议。

有的读者留言称,“飞线”充电并非居民本意:“小区没有设置给电动车充电的地方,也不能把电池拿回家充电,那只能拉线了。”有的读者认为,即使设置了充电桩,也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还有读者反映,充电桩充电单价高,“充电三年就‘花费’了一辆新电动车的费用,太不值得了”。

对于读者留言的情况,记者于24日再次进行走访。

业主:充电费用贵 常被中途“插队”

住在福州鼓楼区鼓屏路的滕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小区安装了智能充电桩,包月可充300小时,一共30元。“平均每次充电几元钱,还是有一点贵。”

记者在滕女士的小区看到,该小区充电桩分别按小时与包月、包季度、包年计费,小时计费按功率从1.45元至2.5元不等。

也有读者留言称,充电桩单次价格过高,“虽然有自动断电功能,但充一次电要4元,自己家拉线可能不到1元,每年花上千元在电动车充电上,费用太高了”。

也有读者提出同样的想法:“我们一个月要花费60元在充电费与停车费上,三年就‘花费’了一辆新电动车的费用,太不值得了。”

“一个小区几千户,每户几乎都有电动车,充电桩只有几十个,每天这么多人充电,真的很难排到。”市民林先生表示,有时自己前一天晚上给电动车充电,第二天早上发现插头已经被拔了,“常常电没充满,甚至不够我来回通勤”。

小区:规划用地不足 统一安装意见难

在鼓楼区梦山路光荣新村,记者未看到有居民私拉电线的行为。不过,对于电动车充电的需求,小区居民表示,现有条件还是不够满足。

“我家有两辆电动车,我习惯每天都充电,一个电池放在楼下储藏间,一个拿回家充电。”居民杨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了解电动车“飞线”充电的风险,所以他都是拆下电池充电。

“虽然电动车店家说电池可室内充电,也会在充满后自动断电,但我还是有些担心。”杨先生对此表示无奈,“可惜小区没有充电桩,统一充电也挺好的。”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居民楼间距较小,除去花坛面积,剩下的面积不足以安装统一充电桩。“我们也没有权力安装,需要业主牵头。”小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每个业主想法不同,统一意见十分困难。

标准:

电动车充电场所 防火间距有要求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出台了《福州市电动车充电设施消防设计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到:一个新建住宅小区内配建的非机动车库,要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对于设置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不小于6米。

同时,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置在地面的非机动车库内,要求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1000㎡,设置在地下的非机动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不大于500㎡;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长度应不大于20米。

一位智能充电桩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如果老旧小区想安装智能充电桩,首先需要有能统一停放的位置和电源,经过小区物业同意后即可安装。“以往是社区或物业牵头安装,现在需要业委会或业主自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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