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男子“二次酒驾” 最终车毁人被抓

车损严重

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黄艺玲 文/图) “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不知悔改,再次酒驾“以身试法”,结果酿了车祸。5月28日,南安警方通报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司机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5月24日凌晨2时许,男子潘某宏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南安乐峰家中准备前往梅山,行驶至罗东镇维新村土芦路段时与黄女士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接到警情后,南安市公安局罗东派出所民警李景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处置,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潘某宏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潘某宏当晚自己在家喝了八九瓶喜力啤酒,到凌晨2时许,梅山的朋友叫其一起去KTV唱歌,驾驶至事故路段时手机刚好从座位上掉落,其顾着低头捡手机,一不小心就撞到了前方的小轿车。

后经民警调查,27岁的潘某宏于2016年9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与一辆三轮电动车相撞被南安市公安局处罚过。如今,潘某宏不仅要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南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