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周明蓉 尤慷临) 没有实际劳动关系,不具备参保资格,却在申领生育津贴。这样的做法看似是你情我愿、双方“共赢”,却很可能触犯法律。6月14日,南安警方通报破获一起医保诈骗案,已辞职的员工请求帮忙,公司出于“善意”隐瞒事实“代缴社保”,最终均触法落网。
据介绍,6月8日,泉州市医保中心在泉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领取刘某生育津贴时发现疑点,将该线索提供给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经调查,民警确定刘某系挂靠泉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在今年3月份领取了24245.39元生育津贴。获得关键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布控抓捕,于6月9日在南安霞美一民宅内将刘某抓获。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2021年5月份,刘某从泉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离职,其老公陈某仍在该公司上班。然而,2022年3月,当刘某准备怀孕时,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郑某,经过双方协商,郑某通过扣除刘某老公陈某每月500元工资的方式,替刘某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月11日,郑某、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虚构、编造参保人员信息参加生育保险;以挂靠等方式,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伪造、变造病例、票据等相关材料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均是违法行为,骗取生育保险待遇属于欺诈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