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美缘 海都记者 田米)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3年6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8名驾驶人名单,其中有5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另有3名驾驶人因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22年5月1日9时8分许,李某醉酒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国道228线由东往西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国道228线晋江市东石镇光渺村路段时,轻型栏板货车右前部碰撞前方同向同车道由张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尾部,造成张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当日11时许,李某到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东石中队投案接受调查处理。
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李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