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柳小玲
6月26日,记者从泉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深刻吸取宁夏银川烧烤店“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即日起至10月10日,泉州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燃气经营、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和隐患。
燃气泄漏报警器,确保100%能正常使用
此次行动将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用气餐饮场所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并确保100%能正常使用,在6月底前100%完成安全公示挂牌。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将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整改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整改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隐患。
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停止使用不合格气瓶、工业丙烷气瓶。督促整改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督促整改在厨房内同时使用燃气、醇基液体燃料、煤炉等明火炊具的行为,严查违规售卖醇基液体燃料的行为。排查发现使用“双燃料”,立即处置整改。
“同时,也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对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的站点,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打击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气瓶等行为,涉及的燃气经营企业溯源倒查一律停产整顿,开展经营许可条件核查,未达条件的吊销许可。
此外,组织开展居民用户燃气设施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燃气企业要坚决予以停气,并报备属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督查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拒不执行的停产整顿等。
严禁生产销售不符要求的燃气具
一经发现予以处罚
而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连接软管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也将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
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同时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燃气市政管道占压整治排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加快完成2023年老旧燃气管道改造295.85公里任务等。
“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我们将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联合惩戒等措施,整改治理一批安全隐患问题,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该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