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吴日锦 黄晓蓉 通讯员 林其超 吴文霞) 因擅自堵塞疏散楼梯出口,25日,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颜某某、汤某某、邱某某处以警告。
据了解,6月22日晚,该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对诺林商城7号楼进行检查时发现,颜某某、汤某某、邱某某三人将电动车停放在7号楼东侧疏散楼梯口,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三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因为图方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出口处,却不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人员逃生的重要路径。消防部门提醒大家,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可能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