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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在泉就业

最高可领补贴2.74万元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又到一年毕业季,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在泉州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领补贴2.74万元。

在泉州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每人可领一次性1万元的生活补贴。此外,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最高社保补助共计1.44万元。可登录“泉州人才港湾”网站(http://www.qzrcgw.gov.cn)进行线上申请。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泉州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2年。实行先缴后补,当年度6月30日之前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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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 优秀师范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海都讯(记者 黄晓燕)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央企在闽机构的身份认定,引导师范毕业生从教,紧缺急需人才事业单位招聘等内容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我省各地将把师范毕业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从教。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进入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老区、苏区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上述比例可分别放宽至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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