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全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福州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7月14日,福州中院刑一庭组织台江、晋安、仓山、福清、闽侯、连江、永泰等法院对21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51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其中,福州中院刑一庭集中宣判的5起诈骗案件为电信诈骗系列案件,该诈骗集团涉案被告人多达38人,涉案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015.7万余元。
自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以来,福州法院持续保持对此类犯罪严惩高压态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3年1月至6月,福州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4件159人,涉案金额2714万余元,其中审结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件45人。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78件235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294件463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