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 7月19日,海都记者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根治欠薪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强化根治欠薪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着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规定,要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让企业和劳动者遇到问题敢于维权、投诉有门;要全面组织排查,确保欠薪欠款问题见边见底,严禁瞒报,限时完成排查核实工作。
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惩戒,依法认定和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恶意欠薪欠款的主体依法依规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屡清屡欠农民工工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政府部门减少政府转移支付、限制文明单位评选。
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动态清零”为目标,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发现、处置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通报约谈机制、追责问责机制等,推动欠薪问题常态化、长效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