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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冲还贷” 可“一月三冲”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8月1日,省直公积金中心在全省首创推出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一月三冲”新模式,即已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及建行商业贷款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每月5日、15日、25日可三次“冲还贷”报销,这是省直公积金中心本年度“冲还贷”服务的又一次突破。

“‘一月三冲’太好了,我再也不用担心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了。”了解到新业务的开通,吴先生竖起大拇指。原来每月15日“冲还贷”模式下,曾因单位延迟汇缴当月公积金,导致吴先生贷款还款账户无法收到应划转公积金,需另行垫付还款资金。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一月三冲”开通后,每月增加了5日、25日两次“冲还贷”时间,解决了因单位延迟汇缴公积金造成的正常“冲还贷”问题,减轻贷款职工每月还款压力,也避免逾期还款可能导致征信不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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