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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我省印发十条措施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省级财政将对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给予奖补

N海都记者

陈逸之 罗丹凌

8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按照聚焦全省高质量发展现实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衔接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高质量人才培养的迫切期盼,深入推进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一地一案”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

《措施》提出,支持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按照“一地一案”打造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重点支持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符合条件的院校申请中央预算内教育强国专项投资。2023年到2025年,我省每年遴选3~5家市域产教联合体,力争5家入选教育部认定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同时,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与数字、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重要产业行业领域,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学校牵头,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基础较好的省级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5年,建设5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力争2个入选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布点职业学校

《措施》指出,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建设职业教育园、产业园、科技园,拓展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空间,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市级统筹、县域分工、园区配套”的原则,在不减少中职学校学位的情况下,可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联合办学等形式优化布局,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布点职业学校。

各设区市要确保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比例2025年底达到90%以上,省级财政将对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给予奖补,其中对2024年达标比例90%以上或2025年达标比例100%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措施》提到,依托福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打造省级校企综合数据服务平台,支持职业学校与省内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构建校企“产教研创服”一体化融合发展命运共同体。

到2025年,全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收入超过3亿元,其中横向技术服务企业到款额和专利转化到款额合计超过1000万元的高职院校超过5家。

支持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措施》提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依托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和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聘请高技能人才等。

《措施》支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定制化、个性化培育培训,每个基地打造3个以上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品牌。到2025年按新标准认定的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

同时,加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等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等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措施》支持优质职业学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批“海丝学院”等“中文+职业教育”品牌。支持配套开发一批职业教育标准紧跟产业标准。

此外,“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厦门海洋职业大学设置工作,并积极支持更多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适度发展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鼓励重点培养家政、电焊等市场急缺技能人才

《措施》强化经济社会环境和人才需求的监测分析,引导职业学校办学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提高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定期发布毕业去向落实率正负面清单,引导学校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

《措施》鼓励增设家政、电焊、安全、消防等职业(工种)相关专业,重点培养培训市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用好双创示范基地等平台,推动更多“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项目转化落地。强化各地台湾青年创业园与职业学校的联系,为有意在闽实习、就业和创业的台湾学生提供各类服务。

《措施》强调,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财政保障工作,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每年保持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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