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据福建日报)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福州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司法鉴定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是福建省内设区市出台的第一份涉及司法鉴定人权益保障的文件。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文件精神,在安检等方面为司法鉴定人提供与律师同等待遇,司法鉴定人出示出庭作证通知书、鉴定人执业证、身份证即可进入法院;为司法鉴定人设置专门席位,不再与当事人同座一席;充分保障司法鉴定人的人身和人格权益,保护司法鉴定人隐私,为司法鉴定人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