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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捣毁9个“假民工”犯罪团伙

N海都记者

吕春荣

记者从厦门警方了解到,8月2日至4日,厦门警方组织开展全市刑侦部门夏季行动会战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厦门刑侦部门在前期陆续打掉6个团伙后,又一举打掉3个冒充“农民工”进行流窜敲诈的新型涉恶组织,抓获嫌疑人21名。

截至目前,厦门市共打掉流窜全国作案的“假民工”敲诈勒索犯罪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破获案件144起,查获手机、银行卡等一大批涉案物品。

案发:假意应聘务工 恶意滋事索赔

今年1月,厦门翔安区某工地的施工班组长侯先生报警称,工地在网上招聘的王某等四名电焊师傅,在到达工地后却表示没有任何施工技能,且仍要求以原先约定好的薪资待遇予以聘用。在侯先生表示不予聘用后,四人采用在施工现场辱骂吵闹、滞留滋事等方式,强行要求赔偿路费、伙食费等损失。民警到场后,王某等人以“农民工维权”为由,不愿接受民警的现场劝解,并继续对侯先生施压。最终,侯先生为减小负面影响,恢复施工秩序,向王某等人每人支付了1800元。

该案例从表面上看属于劳资纠纷,但警方经过进一步的排查回访,发现多起类似的务工人员闹事警情。警方随即组织开展调查,从中梳理发现多个假借农民工应聘之名,针对施工单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民工”犯罪团伙。

在此类犯罪中,嫌疑人通过网络招工平台或手机APP联系招工方假意应聘,并在初步联络中故意隐瞒身份、人数、工作能力,诱骗招工方做出口头用工承诺。抵达工作地后,犯罪团伙找借口恶意找茬滋事,迫使招工方不予聘用,再以“农民工维权”为托词,采用滞留滋扰、纠缠哄闹、恐吓威胁等手段,凭借事先准备好的“假车票”“假发票”,向招工方强索车马费、伙食费等款项,有些团伙甚至在一日之内流窜3个地市,连续以相同手段向4个工地勒索“赔款”。

调查:交叉纠合作案 手段更加隐蔽

经进一步研判分析发现,此类犯罪是一种新型涉工程领域黑恶犯罪,呈现“蜂窝式”作案特点:犯罪团伙多以一至二名组织者为核心,流窜全国各地“招兵买马”,临时纠集老乡、工友共同作案,几日后即解散转移,异地重组,直接侵害对象多是文化水平较低、风险辨识能力有限的小包工头。

各团伙间纠合交叉特点显著,正在形成群体性、地域性的蔓延趋势。相较于传统侵害工程的地方“宗族性”黑恶犯罪,此类犯罪以“农民工维权”“劳务纠纷”为掩护,更加隐蔽和具有欺骗性。即便公安机关或劳务部门介入处置,但由于嫌疑人众口一词,职能部门也难以快速准确定性。

而工程项目对于欠薪“一刀切”式的处理方式,导致被害人最终往往为减小影响,被迫花钱消灾,息事宁人。犯罪团伙利用此类犯罪形式的特殊性屡次作案得手,涉案团伙不断蔓延,已影响了正常建设和生产秩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打击:深挖研判攻坚 打掉犯罪团伙

经过两个多月的深挖研判和回访摸排,9个全国流窜作案的“假民工”敲诈勒索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作案地涉及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多个省份。其中,6个犯罪团伙在行动前已被厦门警方陆续打掉。

8月3日,厦门警方分别在宁夏、安徽、陕西、江苏等多个省份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又打掉了3个“假民工”敲诈勒索团伙,一举抓获马某平(男,38岁,宁夏同心人)、管某林(男,36岁,宁夏固原人)、姜某江(男,38岁,江西玉山人)等多个犯罪团伙首要人员。其中,经过近10小时蹲守、在动车上抓获的翁某林(男,48岁,浙江衢州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日已与汕头市某工地达成用工约定,正乘坐动车前往准备实施敲诈勒索。目前,马某明等首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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