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人社局认定猝死员工视同工伤

涉事公司提行政复议

N海都记者

今年4月底,在顺丰速运福州中转场内,江西衍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衍行公司)一名53岁的派遣员工胡某猝死工棚(详见本报5月4日A03版)。6月16日,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胡某猝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视同工伤。此后,江西衍行公司向闽侯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8月17日,闽侯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复议申请已经受理,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情况较为复杂,则会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胡某家属告诉海都记者,事发至今已经两个多月,他们希望早日拿到赔偿款。

多次协商未果 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

4月28日晚上,顺丰速运福州兰圃中转场,一位男性员工被发现倒在工棚里,确认已经身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先后与第三方公司江西衍行公司进行三次协商,均未果。江西衍行公司何姓负责人还曾傲慢扬言:“你们去法院起诉我吧!”6月26日下午的一次协商,福州顺丰相关人员出席,江西衍行公司相关负责人却爽约未露面。

6月16日,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多方调查核实后,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了“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的结论。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还原了当时的相关情况:

胡某2023年4月11日应聘入职江西衍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就职顺丰兰圃中转场卸车区晚班现场管理,上班班次19时至次日6时,实行灵工通小程序报名、手工考勤、出入场刷脸闸机考勤的管理制度。2023年4月27日18时54分上班,在上班期间出现身体不适。2023年4月28日4时26分离场,由现场负责人李某带其前往闽侯县医院治疗,经输液治疗至8时许,与同事一起自行离院。离院后到顺丰兰圃中转场卸货月台边的木工棚内休息,直到4月28日21时23分被工友发现胡某趴在木架边地板上不动,现场负责人立即打120、110报警。21时55分,闽侯县医院120医生到现场确认已经死亡,闽侯县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载明死亡原因为猝死,死亡时间2023年4月28日。派出所民警到场调查后,排除他杀。

《认定工伤决定书》还载明:“经工伤认定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胡某猝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视同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江西衍行申请行政复议

家属盼尽快赔偿

在《认定工伤决定书》复议期结束前,江西衍行公司向闽侯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8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闽侯县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江西衍行公司的复议申请已经受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若情况较为复杂,则会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对于江西衍行公司提起复议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表示“更多细节无法透露”。

随后,记者致电江西衍行公司的何姓负责人,其表示由公司聘请的律师刘先生负责解答有关问题。记者又致电律师刘先生,其不愿透露任何情况,匆匆挂断了电话。

福州顺丰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仍在不断与江西衍行公司方面沟通处理此事,敦促其尽快解决,现该公司提起复议,顺丰方面也不会逃避处理,将积极跟进配合。

家属胡先生告诉海都记者,事发至今已经两个多月,家人们都已经身心俱疲,他们希望能早日拿到赔偿款。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