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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院校专业将启用末位淘汰制

应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

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8月20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省职业院校自2024年起按照“一校一案”开展专业设置。各职业院校要紧紧围绕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主动适应福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发展战略需要,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特色与办学条件,坚持调整与改造、撤销与增设相结合,“一校一案”科学编制2024—2026年专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建设目标。

力争到2026年,每年优化调整职业院校10%左右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逐步构建与福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和“四大经济”相契合的专业结构,职业院校人才供给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各高职院校应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对连续两年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处于末位10%的专业调减或停止招生。审慎增设全省布点较多、规模较大的专业,原则上布点超过20个的高职专业、所在设区市的专业布点超过学校数(含省属中职学校)50%的中职专业不再增设。

通知明确,组织对新设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训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专业将限制招生、限期整改。

通知强调,各校要严格按照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确定年度拟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审批(备案)专业,不得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对存在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学校,将削减涉事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招整顿,直至撤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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