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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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保胎被辞退 公司被判赔4万

法官表示,用人单位不能变相损害怀孕职工的合法权益

N海都记者 陈逸之 通讯员 陈卉

员工诊断怀孕后被建议保胎,向公司申请病假却迟迟不通过,公司甚至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遇到此类事件,员工应该如何维权?记者获悉,近日,福州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回顾:公司以多日旷工为由 辞退怀孕员工

福州的张女士就职于一家外贸公司,主要负责人事工作。2021年,已经31岁的张女士经医院诊断怀孕,同时被建议休息保胎,医生为张女士开具了建议休息诊断单。张女士随后通过微信如实告知公司并提出病假申请,此举获得公司的批准。

之后,张女士先后两次前往公立医院就诊,均得到建议休息两周到四周不等的诊断结果,并附带疾病证明。张女士提起第二次病假申请后,便居家卧床保胎。但该公司对于第二次的病假申请迟迟未予审核。几日后,该公司以张女士多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张女士的劳动合同。张女士认为公司此举属恶意刁难,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该公司辩称张女士提供以违法手段获取的疾病证明,且拒不提供请假证明材料,在未获准假的情况下连续旷工,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此外,该公司称,张女士提供的医院疾病证明系通过人情关系开具,在未按医疗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检验的情况下就作出“诊断”,建议的休息时间不符合规定。公司对此提出质疑并要求张女士提供疾病证明原件及病历材料,同时告知了逾期不提供的后果,但张女士仍拒绝提供且连续旷工25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此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法官说法: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缺乏合理性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先后在三家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并建议休息两周到四周不等,公司亦向其中一家医院了解了张女士确需保胎的事实;该医院在张女士的要求下出具建议休息四周的疾病证明是否符合规定,不影响也不能否定医院有关张女士需要休息的诊疗意见。因此,张女士享有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权利。

张女士通过微信向公司提交疾病证明及请假申请,在公司要求提供书面病历材料后,亦已提供了除假条外的材料,因此公司未批准张女士的请假请求系属侵害她的合法权益。张女士在其确需请假治疗休息且在法定医疗期内的情况下,未获批准而未到岗,不能认定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张女士的劳动关系缺乏合理性,张女士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最终,台江法院依法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张女士赔偿金、工资、补偿金等共计四万余元。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诉,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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