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9月12日,记者从泉州市政府办获悉,为规范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日前,《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出台,旨在创新财政资金配置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规定》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规定》提到,市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子基金需符合子基金原则上注册在泉州市,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等条件,其中市产业投资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有三种情况时可提高参股比例;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子基金返投于泉州企业金额分别不低于市产业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倍、1倍、1.5倍;子基金投资于主投领域的比例不得低于募集规模的60%;子基金首期到资资金应该按约定的期限到位,且原则上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20%,其余资金可根据投资进度分期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