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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住我家”,可行吗?

酒店价格上涨,有市民看中这一“商机”,短租自家房;这种方式是否可行,会有怎样的风险,且看律师解答

N海都记者

林涓

近日,在社交平台上,“国庆住我家”等类似帖子逐渐走红,原来,国庆期间部分酒店价格上涨,有网友瞄准了这一“商机”,在假期里以与酒店、民宿相较较为低廉的价格出租自家住宅供游客短住。那么,这种住宿方式可行吗?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呢?

多为出租自住房

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发现,也有不少福州网友发布“国庆住我家”的相关帖子,在国庆假期出租自家住宅供游客短住。游客可以以较为便宜的价格租住到距离热门景点近的房子,可以选择整租,也可只租单个房间,不过部分出租者对入住者的性别、年龄等有一定的要求,价格也随入住人数、入住天数有所变化。

记者私信联系多个租住信息发布者了解到,他们大多并非酒店、民宿经营者,而是出租自住房给游客短住,一些地段好、性价比高的住宅已经订满。“国庆这段时间家里没有人,刚好平潭也算是热门景点,看到其他城市的网友在发布‘国庆住我家’的帖子,也跟着试试了。”小萌告诉记者,自己出租的房间为大床房,233元一晚,不会提供一次性用品,但如果住客有需求,可以准备。“1日至7日都已经被预订了,现在只剩29日至30日的时间可以出租。”

记者注意到,与酒店、民宿不同,租住这些自住宅一般不需要押金、清洁费,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也不用登记住户身份信息。

存在多重风险

那么,这种住宿方式可行吗?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呢?

记者咨询了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邓莹莹律师。她表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住宅用途的房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改变其用途。同时,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我国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邓莹莹律师说,首先,房主和房客之间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也没有登记身份信息,一旦出现纠纷,难以维权;其次,如果房屋的出租行为被认定为旅游住宿服务,但房主没有取得相关批准或不具备相关条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房客在居住过程中出现财产损失、人身安全等情况,房主也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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