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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订了5间房 客栈却取消了订单

平潭这家客栈被罚3000元,并责令改正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通讯员 林小玉) 提前预订了住宿房间,正期待行程的到来,却收到商家来电要求退房。最近,一名准备国庆来平潭旅游的游客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对此,平潭综合实验区部门表态:商家退钱并罚款。

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监测到一起网络舆情:9月13日,网名为“鹏×××”的游客通过携程平台预订了位于海坛街道某住宅小区的客栈,但在下单后不久,客栈经营者丁某就打来电话,要求其主动申请退房。得知消息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查。

据查,今年5月起,丁某开始在携程、小红书等平台发布客栈租赁消息,9月13日,游客“鹏×××”通过携程平台预订了该客栈10月2日的5间房。

丁某在收到携程后台发送的顾客预订信息提醒后,便致电游客,告知对方国庆期间家里会有人住,并且表示自己是新手,对平台的操作不太熟悉,在顾客下单后才意识到自己忘记在平台“关房”,希望对方能主动取消订单,但该游客表示拒绝。

随即,丁某又联系到携程客服,通过客服与游客联系,希望届时能保留1个房间给家人住,但游客并未答应。最后,丁某通过携程客服取消了该订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林民介绍,“鹏×××”原本已下单预订了客栈的房间,但丁某出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取消订单,违反了双方已达成的租房约定,违背了商家诚信经营原则。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相关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确认行为后当日予以立案。

“由于平台已将1007元房费原路返还给消费者,丁某没有实际收取房费,所以没有违法所得,最终我们决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林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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