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3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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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从天落 7岁娃被烫伤

涉事方事后联系了受害人,双方达成和解

燃放烟花时的情景(图片均为苏先生提供)

▲孩子的脖子有多处被烫伤

N海都记者

吴日锦 林良标

10月6日,泉州的苏先生向海都热线968880反映称,10月3日,其一家四口在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的“乡韵·鹿境”游玩期间,7岁的儿子在晚间放烟花环节被掉落的烟花烫出好几处伤口。

10月7日,海都记者介入采访后,涉事方积极与苏先生一家取得了联系,双方达成和解。

受害人:烟花燃放时,还特意后退了100米

“我们事前不知道有烟花秀。”苏先生说,当时,他一家人买的是成人99元/人、儿童58元/人,包含了灯光秀、自助烧烤等的套票。他们从下午3点开始游玩,到了晚上自助烧烤篝火晚会后,主办方开始燃放烟花,“当时,主办方并没有安排人员疏散”。

苏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担心孩子,他们一家人往后撤退了大约100米,但掉落的烟花还是掉到了7岁儿子的脖子里。

让苏先生不能理解的是,事发后,主办方只是拿来了医药箱,为他儿子涂了一下药膏,并安慰几句,“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记者从苏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看到,燃放烟花时,现场不断有欢呼声传出,烟花在天空散开后,不断有火花散落。

涉事方:忙于处理现场,未能充分照顾受害人一家情绪

7日下午4点,记者来到位于洛江区河市镇山边村莲坂58号的“乡韵·鹿境”,核实苏先生所反映的情况。

在“乡韵·鹿境”,现场管理人员何先生告诉记者,10月3日晚上,确实发生了苏先生所说的“不愉快”的意外。事发后,主办方第一时间为苏先生的孩子涂抹了药膏,也向苏先生表示,“以后邀请一家人来玩作为补偿”。对苏先生说的“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是由于当时忙于处理现场,没有充分照顾到苏先生一家的情绪。

“顾客的合理诉求,我们都会满足。”何先生向记者表示,将于7日再次与苏先生联系,给出显示诚意的处理方案。

7日晚,记者了解到,“乡韵·鹿境”方面和苏先生已经达成了和解,苏先生提出的“当天孩子58元门票希望免掉、支付烫伤膏及烧坏的T恤衫费用”等都给予了满足,“乡韵·鹿境”负责人向苏先生一家致歉。“乡韵·鹿境”负责人还表示,以后苏先生一家前往游玩,将给予免门票待遇。同时,事件也得到了苏先生的谅解,表示不再追究责任。

部门:

此次烟花燃放,已向消防部门报备

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乡韵·鹿境”日常安全管理由属地河市镇政府负责。记者求证此次烟花燃放是否报批,工作人员查询后回复记者,“乡韵·鹿境”此次烟花燃放活动已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备。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介绍,对于景区放烟花的活动,应该预见到危险性,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保证烟花质量并保持群众的安全距离等,如果因为疏忽没做到,造成群众受伤,应该承担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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