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雅璇 文/图
“喜欢猫咪的看过来,免费送送送!”近日,不少宠物店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免费领养宠物”,对囊中羞涩的爱宠人士产生了极大吸引力。据店家宣传,不论是金渐层、布偶猫还是柯基犬、拉布拉多,都在可领养的范畴内。品种宠物“0元购”,是福利还是套路?在福州,也有不少宠物店打出了免费领养的招牌以招揽顾客,那么其中又藏着什么猫腻呢?
市场:宠物“免费领养”,但需每月到店定额消费
“猫咪免费领养,适合我这种刚毕业还在实习的人,只要每个月固定在店里添置一点生活用品就好了。”在社交平台上,一位福州网友推荐了位于仓山区的一家猫舍,并表示能够免费领养到猫咪“很幸运”。还有不少宠物店以“免费领养计划”、“领养代替购买”、“月薪1500元即可养猫”等噱头进行宣传,吸引顾客。
10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仓山区林浦路的一家连锁宠物店。在店门口张贴着一张宣传图,图上写着:0元购宠计划,每月200~500元的生活开销,要求领养人年满18周岁、无失信、逾期记录、支付宝芝麻信用550分以上。
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相关事宜,店长表示,宠物确实是免费领养的,但需每月在店里消费固定数额。“宠物品种不同每月开销也不同,例如零售价为1000元的宠物每月需花费200元购买宠物用品,零售价为6000元的宠物每月需花1000元购买宠物用品,而且需消费满两年。”在该店内,一只2月龄的布偶猫每月要消费300元,一只蓝金渐层每月要消费600元。
那么如何付费呢?店长告诉记者,签订领养协议后,顾客需在支付宝上绑定他们的小程序,每月便会自动扣款。“扣款后钱会转化成小程序里的‘喵币’,1元人民币等于1喵币,可在小程序商城里选购产品,也可以到店选购。”店长坦言道,他们目前主要是通过售卖宠物用品来获利,利润率在20%左右。
走访:免费领养乱象丛生,解约面临高昂违约金
事实上,伴随着宠物经济的如火如荼发展,宠物“免费领养”乱象丛生。“免费领养”真的划算吗?
记者走访发现,关于“免费领养”的争议主要聚焦于猫犬粮质量、宠物健康状况及领养协议中的“霸王条款”。厦门的付女士说,曾在今年7月份前往思明区一家宠物店了解领养事宜,却发现店内捆绑销售的猫犬粮都是店家与工厂合作自制的,自制猫犬粮的质量难以保障。此外,付女士认为,自制杂牌粮成本低,合同期内付给商家的钱加起来能够再买几只品种宠物了。
免费领养的宠物生病了,谁来承担?宠物丢失或意外去世,能否解约?记者走访福州几家推出“0元购计划”的宠物店发现,免费领养的宠物质保期一般在10~15天,质保期内猫咪若出现猫瘟、猫传腹,狗出现犬瘟细小症状,都可以免费更换一只。质保期之外,若宠物生病,则需顾客自行承担所有治疗费用;若宠物不治去世,需按照市场价50%的价格再购买一只同品种宠物,继续履行协议。店内的宠物是否都有健康报告?几个宠物店都只是口头承诺,猫狗健康是有保障的。
若宠物在质保期外丢失、死亡,顾客不愿再履行协议,仓山区林浦路的宠物店店长提供的合同显示,需要按照市场价的100%来赔偿,并且已充值的款项不予退还;仓山区东升新城的宠物店负责人提供的合同则表明,签订协议7天内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需赔偿违约金3000元,7天后需赔偿违约金6000元。
律师:“免费”领养要保留好交易全过程证据备用
双方签订的领养协议是赠与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是否够得上“霸王条款”?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邓莹莹律师。
邓律师表示,首先,关于《宠物领养协议》的合同性质,宠物店将涉案宠物狗交由他人领养,而领养人并不需要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双方形成的是一种赠与合同关系。因按约定要在店中购买宠物生活用品,因此宠物店对领养人是附了一定义务的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
其次,合同签订后,宠物店即将案涉宠物交付饲养,但因后期在购买价格和方式上产生分歧,另行选购了宠物的生活用品,合同所附义务并没有得到履行。但是否构成违约,则应看所附义务的目的。
邓律师提醒消费者,在看到“免费”领养时一定要格外小心,对于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一定要进行仔细询问;应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领养;要与宠物店签订完善的领养合同;最后,保留好交易全过程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