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林涓)近日,一艘由厦门驶来的内支线转关货轮平稳靠岸,船上装载有福建海中鲜贸易有限公司一批冻格陵兰比目鱼。企业业务员陈明在“单一窗口”进行申报,并在“报关单杂费栏”按照“厦门—福州江阴”运费扣减标准填报扣减运费。经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核对后,扣除了货物完税价格中的国内段运费,标志着“内河运费扣减”举措在福清正式落地。
据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关员介绍,“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指海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再通过水运方式继续运输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内河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已单独列明或者纳税义务人能按照客观量化标准进行分摊并提供依据的,可不计入完税价格。据了解,该项举措全面实施后,全年预计可为福清企业节约税款支出1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