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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鸡“上车”求助 民警暖心救助

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陈永久 蒋巧玲) 11月23日上午9时许,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湖中队在执勤返程途中,一名特殊“群众”突然飞进执勤车辆。执勤人员见其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少见,应该是名“贵客”,立即联系森林警察大队进行观察救助。

经了解,这名特殊“群众”为石鸡,是鸡形目雉科鹑石鸡属鸟类,别名嘎嘎鸡、美国鹧鸪,被我国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该只石鸡已移交给晋江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观察救助,待其恢复行动能力具备放生条件,进行野外放生。

警方提醒:如果群众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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