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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27日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总量上,要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在结构上,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政策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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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规模10亿元
泉州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
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11月27日,记者获悉,为更好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加大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力度,日前,泉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设立,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提供风险补偿金支持。
据了解,增信基金总规模10亿元、首期规模5亿元,由市级、县级按照6∶4的比例共同出资,其中市级首期出资3亿元。依托增信基金,“泉州市增信基金贷款”正式上线省“金服云”平台,同时引入泉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基金及分担风险,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即增信基金、担保公司及银行按照5∶3∶2的比例共担风险,通过“财政+金融”的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
增信基金具体支持对象为在泉州市辖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在市辖内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包含以中小微企业为经营主体的企业主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信基金贷款重点服务乡村振兴以及普惠小微、供应链、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制造业等,优先服务“两新”客户,即“纯新客户”和“存量新增客户”。其中“纯新客户”指的是最近一年内在合作银行未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含关联企业);“存量新增客户”指最近一年内在合作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客户(含关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