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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橙子“炸弹” 险砸中婴儿

事发泉州百捷中央公园御府9号楼下步行街,因无高空摄像头,抛掷者难寻;物业称,将启动安装摄像头征询工作;律师表示,“高抛”即使未伤人,也可能构成犯罪

橙子“炸裂”

事发楼栋共33层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黄晓燕 文/图

昨日,泉州晋江桥南社区百捷中央公园御府9号楼下,一个橙子从天而降,险些砸中8个多月的小婴儿。由于该小区没有安装防高空坠物的摄像头,始终无法找到抛物者。物业称,近期考虑启动是否同意安装防高空坠物摄像头的征询工作。律师表示,高空抛物罪不以造成损害结果为构成要件,若行为人的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存在造成危险的可能,侵犯了公共安全秩序,即使未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亦有可能构成犯罪。

讲述 幸好遇朋友打招呼 婴儿车转了个方向

市民胡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百捷中央公园御府10号楼的业主。当天上午11时许,她用婴儿车推着8个多月的孙女走到小区9号楼下的步行街时,一个橙子从天而降,险些砸中孙女。

“幸好当时遇到一个好友,推着婴儿车稍稍转了个方向跟对方打招呼,还没说上几句,就听见一声巨响,一个橙子掉在身边摔得粉碎,真是太危险了!”胡女士说,等她缓过神抬头看,已经看不出来橙子是从谁家扔下来的。

记者赶到现场时,小区物业和胡女士正在等民警出警。记者看到,9号楼共有33层,砸下来的橙子已经摔得粉碎,从表皮可以看出已发霉变青。

现场 是小区出入主要通道之一 很多老人、小孩散步休闲

记者在现场看到,百捷中央公园御府10、11、12号楼与1、8、9号楼之间有条步行街,步行街是小区出入的主要通道之一,此外,该步行街一整天都有很多老人、小孩在散步、休闲。

辖区派出所民警表示,该小区没有高空摄像头,很难找到抛物者。民警介绍,高空抛物危害极大,《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找不到责任人的高空抛物造成的伤害,全楼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橙子这么大,要是今天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入户对9号楼的业主进行安全宣传,并建议物业在步行街这人流量大的地方,先行安装高空摄像头。

随后,记者跟物业工作人员对9号楼部分户型进行走访,但没有业主承认此事。

声音 小区多次出现“高抛” 希望尽快安装高空摄像头

“小区里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高空抛物,之前楼管和业主发到群里的高空抛物有:儿童玩具、衣架、烟头、扳手、螃蟹等,当时大家都是在群里谴责一下,物业也一直没有特别有效的措施,业主们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物业能拿出针对高空抛物有效的管理措施,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部分业主就是存在侥幸心理,知道小区没有高空摄像头,物业拿不出证据,就随心所欲地乱扔东西。”“步行街每天都要经过好几次,难道要戴安全帽出门吗?希望物业抓紧安装高空摄像头,一是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出事了可以找到责任人。”事发后,小区步行街围了不少业主,大家纷纷要求物业尽快安装高空摄像头。

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也接到不少业主关于安装高空摄像头的诉求,由于小区业委会还在筹备中,且安装防高空坠物摄像头要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改造,需大部分业主同意,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近期考虑启动是否同意安装防高空坠物摄像头的征询工作。

破局

仰拍监控可锁定“肇事者”

记者在鲤城辉映江山二期看到,该小区共有3栋居民楼,小区门口、中庭及楼栋外墙共安装了16个仰拍监控。每栋楼楼下至少有2部监控,一部监控面向3~12层,一部监控面向12~30层。小区业委会的老刘介绍,这些仰拍监控是2020年7月安装的,总费用42500元,其中2万元来自小区热心业主捐款,剩下的费用来自小区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老刘坦言,早年小区曾出现高空抛鸡蛋、瓷碗等行为,砸坏了多辆轿车,由于没有仰拍监控,很难锁定抛物者。自从安装了仰拍监控,小区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基本绝迹。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安装探头,小区可以楼栋或小区为单位,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申请,先找多家公司报价,填写、提交方案等材料由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召开业主大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最后提交所有相关材料给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将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市民对小区公维金有任何疑问,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咨询。

【新闻多看点】

高空抛物

造成经济损害或伤亡才违法?

近年来,高空抛物砸中路人的报道屡见报端,很多人认为,只有造成经济损害或造成人员伤亡的,才会构成违法行为,其实不然。

2022年4月,金某酒后在所租住的公寓,因缴交房租问题与房东发生争执,先后把一把塑料椅子、一个铁皮垃圾桶和一个电火锅从四楼阳台向外抛出。当时,楼下有十多名市民正在散步,险些被抛出的物体砸中。丰泽法院审理认为,金某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1年11月,为发泄情绪,林某将十余根钢管从3楼抛掷而下,险些砸到过往行人。安溪法院对这起高空抛物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林某被处以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福建世礼(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律师吴俊猛介绍,高空抛物罪不以造成损害结果为构成要件,从法律条文来看,“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即构成本罪。因此,若行为人的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存在造成危险的可能,侵犯了公共安全秩序,即使未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亦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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