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林养东)12月13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公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因非法占用海域等,被罚款1444933.7元。海都记者检索发现,这已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罚,今年6月公开的另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未批先建,被罚款1864115.32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南侧海域,进行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建设,因该公司所实施的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所涉部分风机基础及海底电缆超出海域使用权证规定的用海范围,属于非法占用海域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相关规定,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人民币1444933.7元。
另外,今年6月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进行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海缆工程建设的行为,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人民币1864115.32元。
海都记者了解到,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股权信息显示,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
据了解,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0兆瓦,总投资约37.8亿元。项目选址位于南日岛南侧平海湾海域,涉海面积约14平方公里,由中交一航局总承包分公司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