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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红包诱导虚假好评被罚12万元

我省公布5起网络市场违法典型案例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2023年以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共查处1600余件网络市场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了一批网络市场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销售国家野生保护植物“松茸”

福州一企业被罚

2月28日,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福建春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京东平台网店销售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松茸”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未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将17斤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松茸”通过当事人京东平台网店“春昇生鲜专营店”全部售出,销售单价499元/斤,合计销售金额8483元,违法所得共计8483元。

福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48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

晋江一公司被罚

8月8日,泉州市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晋江市对称美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5月起在其“对称美学网”官方网站的“美学网服务协议”中,注明“对于未产生的服务行为,雇主一经充值,不得退款,美学将根据结算机制,结算至雇主后台余额,但可以使用余额进行再次雇佣或更换平台内其他服务消耗使用”。当事人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泉州市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三

请人刷单虚构交易 厦门一公司被罚1万元

5月10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福建鑫东敏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2月起,当事人请“刷手”购买当事人淘宝平台网店“木忆人生企业店”中需要虚构交易的商品,以代发小礼品来替代购买商品的发货。待交易完成后,“刷手”再上传当事人提供的评价图片进行实质内容好评或默认好评。2月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淘宝平台网店订单数1029条,其中124条为虚构交易的不真实订单。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四

发红包诱导虚假点赞 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3月1日,龙岩市长汀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县公安局移送的关于陈某某非法经营的材料,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持续从其他群接收他人发出的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相关链接和评论点赞要求(个别链接没附评论点赞要求),在自行组建的微信群内通过发送0.4元/单、0.25元/单的群红包等方式,要求领到群红包的群成员对上述链接中的内容(包括品牌汽车宣传、品牌时装宣传、明星动态及自拍、电影预告、品牌化妆品宣传、电视剧宣传、品牌手机宣传、游戏宣传等)进行好评、点赞。之后,当事人与他人按0.45元/单、0.3元/单等方式进行结算,从中获取0.05元/单利润,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当事人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发送红包等方式诱导群成员对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好评、点赞,进而提升关联产品或服务的搜索排名和信任值,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龙岩市长汀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2万元。

案例五

诱导消费者“好评返现” 网店店主被罚5000元

8月31日,宁德市柘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宁德市嘉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5月底,当事人开始在天猫平台经营网店“公牛嘉讯专卖店”,上架了17个链接销售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在当事人运营电脑与消费者的交易聊天记录中,发现其存在要求消费者“好评返现”的行为,涉及返现金额3072元。

宁德市柘荣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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