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林涓)日前,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更好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表明,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其他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且满足九项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和鼓励其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通知》内还要求,按照“稳妥推进、逐步扩展”的原则,先将福建药耗招采子系统挂网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条件具备、医保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后再逐步扩大范围。除此以外,《通知》还要求本省区域内的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互联网医院,均应参与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
另外,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职工医保共济账户代缴家人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网上操作攻略,这标志着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服务正式上线运行。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职工医保参保人登录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完成身份认证后,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入家庭共济账户,就可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父母、配偶、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