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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入住 “网约房”怎成灰色地带

N中国青年报 检察日报正义网 北京晚报

在共享经济时代,新兴业态繁荣发展,城市“网约房”作为一种新模式,越来越受欢迎。所谓“网约房”,有在线选房、电子支付、密码解锁、无须见面、性价比高等特点。然而日前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这两年“网约房”快速发展,“网约房”在监管上却存在着漏洞,无法落实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等“四实”制度。此外,未经有效监管的“网约房”极易滋生违法犯罪。除治安外,消防、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也成为“网约房”飞速发展背后存在的隐患。更为突出的是,近年来“网约房”涉未成年人案件频频见诸报端。

自助入住 未要求登记身份信息

打开某生活软件,记者点击进入“酒店民宿”页面。钩选“民宿”选项后,一大批房源映入眼帘。与预订酒店的界面不同,“网约房”通常不会在明显位置显示商户名称等信息。

“独享整套房源·1室1床·可住2人”“整套2室·可住4人”等就是“网约房”在网上销售时最亮眼的标语。在广州市番禺区,记者在一家名为“宝贝民宿”的销售页面里,翻遍网页信息,也只能知道该民宿位于广州南站附近。具体的地址、门牌号等信息是模糊不清的。支付245元后,软件显示“预订成功”。

没过几分钟,记者的手机上就接到一条短信。“网约房”商户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房间具体的位置、门牌号、电子锁密码等信息。按照该店主提供的信息,记者前往广州南站附近的万科会博商业中心。

记者发现,该商业中心里并无明显标注“民宿”或“网约房”的指示牌。所谓的“网约房”则是该商业中心的公寓。一整层内,20余个房间依次排开。淡色的木门上标记着房间号码。虽然“长得”像酒店,但这个“酒店”却没有前台。

入住后,记者几经寻找,才在走廊里发现“酒店”的保洁员。在询问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后,阿姨强调自己的工作是卫生保洁,只要成功入住就行。

记者发现,该房间不仅提供洗衣机等设备,甚至还有水池、操作台等可供顾客做饭。这也便于顾客长期住宿于此。直至退房,该店的店家从未露面,电话也从未打通过。

在平台的入住须知中,该店家一直强调自助入住、实名登记,并提醒顾客“携带身份证,方便配合房东办理入住登记”。可在实际操作环节,入住登记消失了。

让人想不到的是,记者在网络平台预订时并未填写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入住前后,也并没有工作人员要求登记身份信息。退房后,也没有要求补充登记身份信息。

守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底线

据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检察院检察官近期就办理了一件关于“网约房”的案件。“00后”男孩李伟(化名)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来,他涉嫌盗窃电瓶车被刑事立案、取保候审。

让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李伟失踪了。检察官调查后发现,李伟其实是在“网约房”内吸食“上头电子烟”。李伟并没有开房,“网约房”是一名吸毒人员订的。

2021年7月—10月,这间“网约房”成为吸毒人员聚众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的固定场所。经旁人挑唆、引诱,李伟也开始吸食“上头电子烟”。

今年8月,南通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南通市区一“网约房”的经营者朱某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没有进行实名登记,也没有遵守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朱某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2021年6月,围绕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公安部提出了“五必须”要求: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案;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案;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网约房”、民宿、电竞酒店快速扩张中,存在诸多治安、消防隐患,易引发矛盾纠纷,对此,南通市公安局去年在江苏省率先制定了《关于规范住宿类新业态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陈磊说,当前未成年人入住住宿业主要有五类情形值得关注:一是未成年人在醉酒等状态下,被异性带至住宿业入住;二是未成年私下与异性网友见面,到住宿业入住;三是未成年人离家出走或不按时到学校,独自到住宿业入住;四是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电脑上网环境的电竞酒店或网约房入住、长时间玩游戏;五是多名未成年男女到住宿业混住。

为了让“网约房”成为“阳光房”,今年3月,常州警方在江苏省率先施行《常州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网约房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尤其针对未成年人入住“网约房”,常州警方要求各店家严格落实“五必须”制度。

蓝牙开门、人脸识别……“自助入住”也变得安全、高效。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队长李军介绍,经过多轮摸排,在常州确定“网约房”房源2000余间。这些经营者不仅要做到“人证相符”,逃生面罩、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也要一应俱全。

商家入驻门槛低

监管存在盲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江婷表示,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网约房”可能并没有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的同时,未经报备的“网约房”存在漏洞与安全风险。

江婷坦言,就算是经过报备的“网约房”,也存在未经监护人许可容留未成年人住宿等违规、违法行为,目前的惩处措施仍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

现实中,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这些经营者来说明显威慑力不够。

江婷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网约房”监管存在盲区。“网约房”商户入驻各大平台时门槛非常低。各大平台对网约房经营者的资格、营业执照、房源类型的信息,几乎不进行实质性甄别。这就使“网约房”存在实际情况与图片不符等安全隐患。

江婷建议,新兴业态发展是经济向好、向上发展的具体体现,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很多活力。因此,相关部门应引导新兴业态有序、健康发展。相关部门也应推动针对“网约房”的立法工作,对当前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让网约房早日脱离“治安洼地”,变得更加绿色、阳光。

声音

孩子轻易进“网约房”

监管不能失约

孩子能轻易入住,暴露了网约房管理无序的漏洞。酒店敢违规经营,不过是心存侥幸,以为只要不在网上透露“行踪”,就可以躲过监管盲区;商家并非不知道顾客中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可还是在法律道德与利益中选择了后者。网约房无须登记,相当于双方并无约定,也就不会接受监管的制约;但监管必须亮明身份,不能失约。酒店入网揽客,平台要担起监管之责,查明商家注册登记、真实身份、房间配置等信息;各地警方也要常态化开展行动,严查严管,让违法者不敢试探法律红线。

自助入住不能无序入住。网约房应该走出灰色地带,成为阳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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