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5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家庭摄像头竟成他偷窥的“猫眼”

非法控制57个摄像头售卖隐私,福清一男子获刑二年六个月,并被罚两万

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

通讯员 薛秀翔 林怡佳)近年来,家用摄像头日益普及,一些家庭出于看管孩子、照顾老人的考虑在家中安装摄像头,然而在一些不法分子眼中,这种家庭摄像头竟成了满足他们偷窥欲望的“猫眼”。日前,福清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案件。

38岁的市民何某因感觉生活平淡、乏味,工作之余喜欢浏览各种网络视频打发时间。2022年1月,何某偶然发现有人售卖网络摄像头设备。为观看他人私密视频,何某下载了软件,并通过QQ向“陈某”(另案处理)等人购买登录网络视频监控软件的账号密码,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控制他人的网络摄像头。

截至案发,何某共购买视频监控软件账号23个,共控制他人网络摄像头设备57个。之后,何某因有人向其询价,便创建多个QQ群,以10个账号188元、30个账号288元等价格向几十人出售扫描二维码非法控制他人的网络摄像头的账号,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2624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57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并从中获利22624元,其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何某一人犯二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何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警惕网络安全风险,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大品牌摄像头,使用前充分了解服务功能,使用时设置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避开卫生间、更衣室、卧室等隐私区域,经常检查摄像头的角度是否有变化,及时更新软件并定期杀毒,防止家用摄像头被非法偷窥。同时,市民一定要安全合法地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