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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药店购买处方药也能医保报销啦

福建省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及性、便利性

海都讯(记者 林涓)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也能享受和医院门诊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27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召开“福建省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政策解答”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问题。

据了解,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简称“药店门诊统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根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合规处方,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一项惠民便民政策。它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及性、便利性的重要举措,是释放医保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制度安排。

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医疗保障力度不断扩大,一些原来不能报销的药品纳入了医保报销目录,国家新公布的《2023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中,医保药品达到3088个,另外还有892种中药饮片。这么多的药品,每家医疗机构都不可能全部配齐,特别是一些罕见病药品,医院接诊患者不多或几乎没有,没有必要去配备。因此,为了解决医疗机构医保药品配备不齐不全问题,将医院没有配备的药品通过药店渠道补充保障并纳入医保报销,让参保就医患者用得上、用得起,从而提高广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另外,长期需要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医院等渠道续方、就近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待遇,也能免除定期去医院带来的不便。因此,实行药店门诊统筹是必要的,能够提高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可及性、便利性。

那么,患者如何参与药店门诊统筹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三步骤”,参保人就可以享受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和医保待遇。第一步,患者就诊并选择服务。参保患者到提供药店门诊统筹服务的实体医院门诊或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如遇到医院缺少处方所需药品,即可选择药店门诊统筹服务。第二步,医生开具处方并经患者同意后上传电子处方到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将电子处方推送给患者并提供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电子处方有效期72小时。第三步,药店配药结算。患者自主选择到有出售处方药品的药店,并出具医保码(或医保卡)。药店凭患者医保码(或医保卡)调取处方并由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配方、配药和给出用药意见,即时结算药品费用。患者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后,即可交付药品。如患者申请药店快递配送的,定点零售药店还可以将药品配送到患者指定地点,配送费由患者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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