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为加快推进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转型发展,打造数字经济产业聚集高地,近日,泉州市丰泽区出台《关于加快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记者梳理发现,《措施》涉及八大方面,拿出“真金白银”奖励,干货满满。
《措施》提到,引进培育奖励,对入驻后首次被认定或从丰泽区外新迁入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现行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和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在现行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产业用房补助。对入驻后被认定或从丰泽区外新迁入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若认定后或迁入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满足“每平方米年度经济贡献不低于100元(产业用房面积以合同租赁面积为准)”的,按每平方米年度经济贡献超出100元的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产业用房实际租金,金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实缴租金。
研发创新奖励。对入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首次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在现行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5万元奖励;首次获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在现行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入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首次获得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在现行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每项一次性10万元、2万元、1万及5000元奖励。
《措施》明确,入驻企业人才在户籍迁移、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除享受泉州市有关人才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以下奖补政策:对入驻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博士每人补贴9万元,硕士每人补贴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补贴3万元,补贴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