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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箱滴水未解决 业主拒缴物业费

福州晋安区三木花园物业表示,已处理多次,查明原因将修缮;律师认为,服务瑕疵不能作为拒缴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异议可请求调解

谢先生家的电表上垫着纸皮挡水

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文/图) 16日,福州市民谢先生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因为晋安区三木花园物业一直没有处理电表箱渗水的情况,导致不断有水滴到他家的电表箱上,所以他拒缴物业费,但近期物业方面不断打电话和发短信催缴费,他希望记者帮忙协调。

16日下午,记者在晋安区三木花园B区2栋见到了谢先生。据他介绍,自2012年起,他家电表上方的三根水管经常出现滴水现象,导致家中频繁跳闸。他多次向物业反映此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因此,当年他选择了拒缴物业费。到2019年9月,电表箱因严重渗水甚至烧毁。“是物业失职在先,我也是无奈选择欠费不缴的。”

在谢先生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他口中的电表,电表上覆盖着纸皮,纸皮上有4根线管,其中一根的管口还挂有水珠。“我猜测是有人装修时调整了房屋结构,导致电箱内的管道渗水。”

谢先生表示,从去年12月底至今,他时常会收到物业发来的催缴费短信,这对他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他希望物业能够先把电表箱的问题处理好,这样他便正常缴纳物业费。

随后,记者来到三木花园物业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谢先生所反映的电表箱渗水问题确实存在,物业已经处理过多次,但因为管道在墙体内部,所以一直无法查明线管内的水是从何而来的。不日,物业将再次安排水电师傅前往处置,若查明是由业主家中管道漏水导致的,物业将安排双方协调处理;若是公共管道出现问题,物业会负责修缮。对于不断发催缴短信一事,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是因为谢先生多年不缴物业费,欠费7000多元,公司在履行正常催缴程序。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泽庭律师事务所陈茜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规定,如果物业公司已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并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那么服务瑕疵不能作为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合法理由。如业主对物业有异议,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也可以向住建局等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如果物业公司依然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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