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文/图) 近日,市民林先生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位于福州仓山区燎原路上的江南菜市里,还有不少商户在卖菜时使用生鲜灯,他曾于去年12月底通过12345平台举报过,但到现在都未见成效。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仓山区江南菜市,一进大门就看到不少摊位顶上泛着紫红色的“光芒”。记者清点后发现,目前市场内共有7个摊位,其中仅有两家卖肉的摊位已将生鲜灯换成了普通灯泡,但其他售卖海鲜、水果、蔬菜的摊位仍在使用生鲜灯作为照明工具。
现场,两位摊主告诉记者,市场管理方未要求更换灯泡,所以仍在使用生鲜灯。
随后,记者见到了市场管理方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未替换生鲜灯是因为摊贩们在本月底就会搬离,不久后市场也会拆除,所以未统一替换灯具,也没要求商铺更换。“马上这里就都拆了,没必要再换了,那两个肉铺也是他们自己换的。”
记者也将此情况反映给了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金山市场监管所在法规实施前已开展宣贯,督促市场方及时更换违规的灯具。记者反映情况后,执法人员到场核查,发现该市场肉类摊位已全部使用白色灯具,未存在问题,但是在蔬菜和水产品摊位还存在使用红色灯具的情形,市场管理方对法规的理解不透彻,以为肉类摊位不使用红色生鲜灯就可以,对蔬菜和水产摊位使用红色生鲜灯疏于整改。
目前,市场管理方及相关经营者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已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