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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烟花爆竹今日开售

在主城区设立15个烟花爆竹直销点和13个特许经营点,有统一招牌,且明码标价

直销网点设置了统一的招牌和员工服饰,明码标价

台江区西洋路与白马路交叉口的直销点

N海都记者 刘锦涵 马俊杰 文/图

2日,记者从福州市供销社获悉,今年,福州在主城区设立的15个烟花爆竹直销点和13个特许经营点,将于3日开售。各销售点所有的烟花爆竹品类明码标价,为广大市民提供平价烟花。

统一使用集装箱式的安全仓

在台江区白马中路万科里烟花爆竹直销点,记者看到,销售摊位虽已经搭建完成,但还没有烟花爆竹在售。直销点工作人员表示,稍后就会有烟花爆竹送来,第二天就能正式开售。

直销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直销点24小时有人值守,营业时间是白天的10点到晚上的10点,视销售情况,有可能会延长时间。正式销售的时间是腊月二十四(2月3日)至正月十五。”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烟花爆竹直销点并未搭设帐篷,而是采用集装箱式的安全仓。除防爆箱和灭火器外,今年还统一配备了悬挂式干粉灭火器。工作人员介绍说,使用安全仓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一些安全隐患。

此外,记者还前往位于北浪路与琴湖路口的烟花爆竹直营店。该点位已经布置好,一旁已经贴上了烟花爆竹的零售价目表,烟花爆竹也已全部到位,等待正式销售的开始。记者浏览了烟花爆竹的零售价目表发现,直营点共有近160款烟花爆竹在售。其中,8款为200响以下的爆竹,价格从3元至35元不等;相比爆竹,烟花的价格区间较大,最便宜的烟花13元,而最贵的烟花则需要1918元。

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公布

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州将主城区烟花爆竹直销点从12个增加到15个,扩大了服务范围,最大限度杜绝“私花”。每个直销点,还设置了统一的招牌和员工服饰,方便市民辨认。希望通过直销网点统一透明的价格、稳定保障的渠道,引导市场建立稳定的烟花爆竹零售价格秩序,进一步满足市民对平价烟花的消费需求。此外,今年的直销点还采用了安全仓,使点位上所储存的烟花爆竹更安全,有助于提升销售规范。

不过,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还需注意,今年春节期间,福州市限放区域只允许燃放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

限放区域: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

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福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

●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鼓岭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内;

●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辖区内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若未遵规守法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者违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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