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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春节,多地迎来年夜饭预订高峰,但预订年夜饭的“套路”也让人防不胜防:一些商家顺势抬高消费门槛,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人均消费须达到数百上千元才能订包厢;有的推出了各式各样的套餐,大多2000元起步,套餐内的菜品大部分不在日常菜单里;年夜饭定金交多少、定金能不能退,有的是餐馆说了算……许多消费者虽有不满,但考虑到年夜饭的重要性,只能无奈接受。
只能预订几种套餐
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
记者近日在北京走访发现,今年的年夜饭预订非常火爆。
北京大望路附近一家餐厅经理介绍,该餐厅大年三十这天的20余个包间均已订出,大厅的座位也所剩无几。该经理明确表示,年夜饭不接受单点,只能预订几种套餐,价格从2988元至8888元不等,大厅也不例外。
“今年的包间比去年难订多了,只能花大价钱。”北京市民赵先生说,“其中有家餐厅我平时去过,人均消费两三百元,但要预订大年三十的包间需达到人均888元的标准。”
记者在某订餐平台上看到,赵先生所说的这家餐厅,以平日推出的3~4人套餐为例,价格为300~800元,而年夜饭4人套餐均为2500元左右。赵先生虽无奈,但为了“仪式感”,只能接受。
餐厅不接受单点菜品,只能预订几种套餐,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事实上,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2021年5月施行的《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上海融力天闻(常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顾蓉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这表明商家无权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否则会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也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厅不接受单点,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也有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嫌疑。
年夜饭一座难求
律师说法:
定金应该交多少?能退吗?
“今年除夕不放假,父母也还没退休,下班回家再做年夜饭根本来不及。想着在餐厅订一桌年夜饭,但包厢早就没了。”家住北京的王先生告诉记者。
近日记者拨打了多家餐厅的订餐电话,被告知年夜饭晚餐时段包厢早已被订完,有些餐厅包厢甚至在元旦前夕就已被预订完毕,除夕黄金时段餐厅大堂也已满座,仅剩少数几家餐厅还有少量席位。其中一家餐厅的负责人表示:“大年三十我们有11—14时、16—18时、19—21时三个时段的可以预订。现在下午和晚上的都订满了,只剩中午还有一个包厢。”记者询问“限时就餐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是否有点仓促”,该餐厅负责人表示:“没办法,后面还有客人等着,晚上员工也得回家过年。”
随着春节临近,年夜饭预订“一厢难求”,进入了“卖方市场”,预订年夜饭,大部分餐饮门店都要求缴纳定金。
记者拨打了某老字号北京东三环分店的订餐电话,工作人员回应:“6人位包厢套餐2980元,定金1000元,临时有事取消订餐的话定金不退。”南四环一家知名新疆品牌餐厅表示:“不管预订哪种价位的年夜饭,都需要交1000元定金,如果在就餐时间一周内提出退订,就不退定金了,提前一周提出可以退。”
南京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按此计算,2980元的套餐定金不应超过596元,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临时有事取消订餐,餐厅理论上应该退还收取的定金中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部分即404元。
建议
年夜饭套餐“小型化”
随着家庭越来越“小型化”,大家族式的聚会越来越少。在年夜饭聚会中,常常出现小包厢坐不下、大包厢坐不满的尴尬。
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安少宁表示,餐饮企业在春节期间推出年夜饭套餐,是因为春节期间人手少、接待量大,餐饮企业不得已而为之。“因为出菜慢的问题,消费者投诉一直居高不下。”相比之下,可以提前备餐的套餐就成了餐饮企业的选择。事实上,除了逢年过节、婚宴这种特殊情况,餐饮企业一般都不会推出套餐服务。
安少宁建议餐饮企业推出更多档位的年夜饭套餐,满足小型化家庭的需求。同时,餐饮企业也要做好服务,提前进行沟通,了解消费者的口味、偏好,避免食物因为不适口而浪费。“现在很多餐饮企业推出的年夜饭套餐是根据人数多少来制定菜单,有多少人就准备多少菜品,从而避免浪费。”
话题
预制菜“抢占”年夜饭餐桌
你能接受吗?
春节将至,餐馆的年夜饭预订异常火爆,与往年不同的是,不管是在餐馆还是在家里,预制菜都在“抢占”年夜饭的餐桌。就在上周,“预制菜 年夜饭”话题还冲上微博热搜。
今年,各大电商平台和超市都推出了各式各样的预制菜产品。在堂食预订火爆的情况下,一些餐馆还为消费者推出了家宴礼盒等预制菜产品。
有网友表示,购买预制菜做年夜饭主要是省力省心。日前,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消费投诉和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预制菜消费争议不断,排在消费维权舆情第一位。
针对预制菜“抢占”年夜饭餐桌的情况,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如果餐馆使用预制菜做年夜饭,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反之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餐馆使用预制菜假冒现做菜,更是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其次,预制菜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由于预制菜没有“国标”、没有行业准入门槛,市场上鱼龙混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使预制菜发展之路遭受阻碍,同时也影响了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评价和选择。餐饮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对预制菜把好安全关,做到健康卫生,确保食品安全,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标注标识标签。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在春节这个关键节点加强对预制菜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预制菜要想长远发展不能仅靠资本炒作,关键还是要好吃。江苏省消保委此前发布的预制菜消费调查报告显示,62.32%的消费者表示预制菜品口味一般。年夜饭是人们一年中最重要的一顿饭,其不仅是一种传统习俗,也承载着人们对团圆的期待,因此,预制菜企业应不断丰富品种类别,着力提升预制菜的口感风味,千万不能给消费者的春节团聚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