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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档火爆 这些法律问题须厘清

《飞驰人生2》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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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电影市场火爆,与电影有关的话题也引来公众的热议。在影院观影时,用手机拍摄银幕画面的“屏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两个层面该如何界定?此外,春节档电影票房喜人,在打破多项纪录的同时,也再次被“盗版”产业链困扰。“无需付费,扫码进群即可看片”等涉嫌盗版相关宣传语在网络流行,《热辣滚烫》《第二十条》《飞驰人生2》等春节档电影被盗摄后,在非法网站、社群、二手市场等平台传播、出售。这些盗版是如何产生的,如何盈利?

屏摄引争议 到底在争什么?

“屏摄”到底是什么?顾名思义,屏摄行为由“摄影”和“录制”构成,“摄影”指拍摄了放映中的电影作品的一帧或不连续的数帧,“录制”则指录制了放映中的电影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连续帧)。通俗来讲,在观影过程中对着银幕拍的任何一张静态照片、任何一个动态小视频,都算屏摄。与“随手拍”相伴的,通常还有“随手发”到网络中,这直接导致了影片内容的泄露和流传。

2月15日下午,歌手薛之谦在微博发长文分享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文章内配发了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影片画面,由此引发了“屏摄”争议,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第一。

“观看过程,放下手机,不要摄屏”

在法律层面讲,屏摄是否被允许?《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屏摄行为有可能是摄影,也有可能是录音录像,由此,屏摄行为是被《电影产业促进法》所禁止的。不过,因《电影产业促进法》未附相关规范性解释文件,而“第31条”针对公众屏摄行为并未赋予行政部门实施相应行政处罚的权限,亦未赋予影院作为权利主体可操作性的诉权,因此,无论从具有拘束力的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层面,还是从具有执行力的执法案例、司法判例层面,都没有相关典范可循,进而无法明确该规范的规制范围,大部分影院对待屏摄人员的处理方法相对温和,执行力度尚未有清晰体现。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著作权法》第10条也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十多项权利,“在影院的屏摄行为,包括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的行为,都属于复制,所以屏摄行为有可能带来后续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今年2月7日,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发布院线电影版权保护公益广告,广告片中也明确指出“观看过程,放下手机,不要摄屏”。

专家:尽快超越模糊认识

上述受访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在影院屏摄可能会涉及的侵权问题,主要看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知识产权保护法》有一个合理使用的概念,一般说小范围自己拍,不去用于商业目的,可能会被视为一种合理使用。但是这种就比较模糊,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许多屏摄的观众而言,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我不知道是否侵权”,二是“我就是拍一些发发朋友圈,未用于商业目的”,这样的模糊认识,让屏摄泛滥且引起争议。

另外,过分强调电影的社交属性,也让许多观众举起手机屏摄并发到朋友圈。网络传播以其“互动、移动、共动”的特征让人与人在时间、空间范畴实现了深度连接,“位置打卡”“发照片”“发视频”等传播行为已然成为公众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平台和媒体都在鼓励即时又碎片化的分享,观众的声音开始逐渐盖过内容本身的声音,“让别人知道我看过”变得比“我到底看到了什么”更加重要,电影的社交属性被抬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春节档热片

3.6元看8部?

“《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第二十条》一部1r,三个打包2.5,网盘”。

这是某二手平台上,春节档电影盗版资源被售卖时的文案。商家挂出的价格基本在50~100元不等,想要获得低价的资源,需要先拍下后,私聊商家进行改价。

记者随机选择一家商户,经过私聊后,以3.6元拍下8部电影。打开视频链接后发现,内容为影院实拍画面,甚至还出现了观众笑声。

除了二手平台直接售卖,还有不少网络渠道提供免费电影资源。在某平台直接搜索“第二十条”“资源”“网盘”等关键词,就会出现不少相关内容,甚至能够直接在线观看。记者随机点击其中一个公众号链接,文中显示点击“阅读原文”看高清完整版电影,点击后则会引导用户扫码加入资源群。

在群公告中,记者按照指示操作,进入了一个在线观影平台,上面包含了当下的热映电影以及热播电视剧等内容。搜索相关影片,就可找到对应视频,搜索方式与常规视频平台几乎一致,是一个成熟的盗版视频平台。

尝试搜索不同的片名后,记者发现,“院线热映电影”基本为盗摄视频。

实测后发现,如果你想真正进入一个资源群,中间的路径至少要关注2~3个公众号,而且每个公众号都包含贴片广告内容,而一个资源群的人数不少于400人,甚至在记者加入群聊后,依然有数十人陆续进群。

如此看来,通过如此大的私域流量,以“免费”作为噱头引流,从而通过贴片广告等内容,赚取更多的佣金和广告费,对于群主而言,盗摄只是其中最基础的一环。

提醒:社群传播也违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著作权法和刑法等都对盗版行为有明确的禁止和惩罚规定。盗版不仅仅是民事侵权行为,一旦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受到刑事追究。

对于一些观众出于非牟利心态,向其他好友进行盗版传播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付建称,“在很多情况下,社群中的信息共享是免费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社群传播可以无视法律法规。未经原创者许可,也属于盗版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盗版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让一些消费者以低廉的价格,甚至免费获得资源,但从长远来看,它会使得正规渠道投资减少,影响高质量文化产品的供给,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利益。”付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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