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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撕封条 晋江一男子被行政拘留三日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蔡丽萍) 昨日,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通报,连日来,该大队与各镇(街)消安办、各地派出所等部门联动,在开展隐患除坚行动时,发现1起拒不整改,自撕封条进行出租的消防违法行为。1名涉事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据介绍,2月21日,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陈埭镇消安办工作人员联合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九小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出租房内存放大量鞋材,居住场所与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法对该出租房予以张贴封条查封。

2月24日,陈埭镇工作人员在复查该场所时,发现该出租房法人张某某为谋取利益擅自拆封,未进行整改并使用被查封的部位进行出租。工作人员便与派出所民警联系,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固定证据,并传唤张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部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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